李明哲遭中國大陸指控「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一審宣判,李明哲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他當庭表示不上訴。
歐洲議會人權小組委員會高度關注李明哲案,小組委員會主席潘茲瑞(Pier Antonio Panzeri)28日晚間發布聲明,除了表達遺憾外,並對是否公正審判「深感懷疑」,他認為,李明哲可能被迫在一個不該有的審判中,被強迫發表談話。
潘茲瑞表示,李明哲從事的和平活動屬於國際法界定的言論自由,「我們必須堅持這些國際定義和標準」,呼籲中方應該撤銷指控,釋放他與他與家人團聚。
歐洲議會及相關單位多次表態支持李明哲。今年7月,歐洲議會在全會中通過決議,呼籲中國應讓當時已病情嚴重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出國就醫,並儘快釋放李明哲,及准許其與家屬取得連繫及根據個人意願聘請律師。
隨後9月李明哲在中國岳陽市出庭時,潘茲瑞同樣發出聲明表示密切注意李明哲受審情況,並要求中國政府確保公平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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