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選區變更案 中選會12月下旬討論
- 時間:2017-11-28 22:30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李自立
中選會今天召開委員會議,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7條第3項有關立法委員選舉區的變更,中選會應依本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前2年2個月月底戶籍統計的人口數為準,計算各直轄市、縣市應選出名額,配合立法委員選舉區每10年重新檢討劃分一次規定,也是應中選會選舉區劃分作業實際需要。
中選會表示,有關第10屆立法委員各直轄市、縣市應選出名額,以今年10月底戶籍統計的人口數為依據,如依第7屆(單一選區制)計算方式試算,台南市及新竹縣各增加1席,高雄市及屏東縣各減少1席,其餘直轄市、縣市名額不變;如依第4屆(複數選區)計算方式試算,桃園市、台中市及台南市各增加1席,南投縣、嘉義縣及屏東縣各減少1席,其餘直轄市、縣(市)名額不變。
中選會表示,將於12月委員會議討論第10屆立法委員各直轄市、縣市應選出名額的計算方式,並以今年11月底戶籍統計的人口數為準,計算應選出名額後,函知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
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受訪指出,12月下旬將開會討論,不一定會有結論,如果沒有定論,明年一月會再召開委員會議。目前中選會的態度都是開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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