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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大火 民團:應強化租屋「最低居住水準」

  • 時間:2017-11-24 11:07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蕭照平
中和大火 民團:應強化租屋「最低居住水準」
新北市中和區一處出租套房22日晚間發生火警,消防隊員出動搶救,現場發現2具焦屍,另有7人OHCA送醫,目前已知其中3人宣告不治。(民眾提供)
(圖:中央社)
新北市中和大火,燒出租屋安全疑慮。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以及崔媽媽基金會等團體今天(24日)建議,政府必須落實法令加強稽查,同時也應該從法令上建立租屋環境的「最低居住水準」,引導房東提供安全的租賃產品。

新北市中和大火,燒出9條人命,也燒出目前房屋租賃市場的大問題。包含民進黨立委江永昌、吳玉琴、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以及崔媽媽基金會等關注租屋安全議題的團體,24日舉行記者會,強調透過法令要求房東提供安全的租屋環境,是當前刻不容緩的問題。
針對中和大火個案,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委員林旺根質疑,房東應該沒有根據建築法規提出室內裝修申請,甚至可能沒有辦理營業登記,這表示房屋並沒有獲得安全性的保障也沒有被列為核可範圍。
林旺根進一步指出,從過去國民黨執政到現在民進黨執政,政府對取締違建的態度都很消極,非要等到出人命才說要清查,但事實上,目前都有介入處理的相關法規,他也建議政府應該緊縮公共建築物的認定標準,才能避免悲劇再度發生。林旺根說:『(原音)現在是6樓以上才會被認定為消防檢查或公共安全申報對象,但是只要是供出租或供居住多戶的,都應該屬於公眾建築物的認定範圍。』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認為,提供一個安全的租屋環境是房東最基本的責任,政府更要透過法令引導租屋市場健康發展,他以美國、加拿大為例,認為政府必須制定「最低居住水準規範」。呂秉怡說:『(原音)全部品質就是面積大小,但是我們看美國跟加拿大,看結構安全,有偵煙設備、浴室這些等等,一個房子能不能拿出來出租是要有個標準,不是阿貓阿狗、陽台隔一隔就拿來租。』
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表示,確保租屋安全是國家無可迴避的責任,因為安全不能交由市場機制。與會立委吳玉琴認為,成立檢查通報專線有其必要;江永昌也說,相關法令確實有必要再檢討,引導房東提供好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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