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首相署聲明指出,建議修改法令第39B(二)條文,讓法官可針對不同情況,判處毒販死刑、終身監禁及鞭笞不少過15下。
馬來西亞內閣在3月1日同意修改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的39B條文,增設附加條文,賦予法官判刑的自由裁量權。
2015年,馬來西亞境內吸毒者共有2萬6,668人,2016年有3萬零846人,今年截至8月有1萬3,529人。
由於吸毒問題嚴重,馬來西亞副首相兼內政部長阿末扎希(AhmadZahid Hamidi)表示,反毒機構已展開各項防範毒品宣導活動,把注意力放在178所高風險學校,並重新檢視馬來西亞的毒品相關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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