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國體法修正條文當中共有4個基本精神,包括組織開放、財務透明、營運專業以及考核客觀。針對組織開放部分,國體法中明訂,是以開放參加為原則,林德福表示,這部分就是和過去的協會不太一樣的地分,有些協會只允許團體會員;有些雖然允許個人會員,不過需要其他會員推薦,70幾個協會當中,每個協會對於會員的加入規定都不太一樣。
林德福認為,現在很多協會抗拒會員直選理事長,一部分是仍活在過去美好的回憶裡。過去協會改選多半只是兩派人馬角力,只要鞏固好自己的人馬就有機會當選,但開放全體會員直選後,將會增加很多中間選民,且會員人數越多,理事長越有代表性。
林德福並說:「改革不是署長一個人的事」,體育署開放民眾線上報名加入協會會員,至今已超過2萬多名民眾完成報名,但目前參與人數他認為還沒達到預期,希望關心體育的民眾能夠付出行動。
部分協會人員私下表示,競技體育是極度專業的領域,如果太多不懂專業的民眾加入,將對會務推動造成阻礙。對此,林德福則認為,理事長若能傾聽不同聲音、協調後溝通做出共同決議,才能展現理事長的手腕與經營能力。
體育界另擔心,直選可能會造成劣幣驅逐良幣,對此林德福表示,「協會並不是可以撈錢的地方,體育改革究竟是良幣驅逐劣幣,還是劣幣驅逐良幣,要到最後才知道,現在不需要預設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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