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16日表示,李明哲案的宣判日期,中國大陸有關方面應及早明確說明 (央廣檔案/記者王照坤 攝) 針對中國國台辦日前表示李明哲案將在法定期限內公開宣判,行政院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今天(16日)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指出,陸方所謂的「法定期間」,各界目前仍存有疑問,中國大陸有關方面應對此及早明確說明。 李明哲家屬已向我政府提出赴陸旁聽宣判的請求,邱垂正說,陸委會在15日已再次促請陸方儘速安排,一旦陸方通知家屬赴陸旁聽,陸委會將協調海基會及相關機關,做好陪同的規劃。 文山社區大學學程經理人李明哲遭中國大陸關押,並指控他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 邱垂正說,政府正透過多方管道持續了解具體宣判日期,並針對各種可能狀況做好相關準備,同時仍會盡一切努力,促成李明哲早日平安返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