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客團不分一般優質 遊覽車駕駛要2人
- 時間:2017-11-15 16:59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陳怡君
現行陸客來台每日配額有5000人,一般團可申請名額佔三分之一,優質團可申請名額佔三分之二,不過,觀光局坦言,陸客來台人數大減後,已經沒有陸客團申請名額超量問題,多數業者也以一般團規格申請,優質團限制形同虛設,因此決定修正相關規定。
觀光局今天公告廢止「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旅遊團優質行程作業要點」,並修正公布「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旅遊團品質注意事項」,將自12月1日起生效。
觀光局業務組專門委員湯文琦表示,此次修法就是在一般團和優質團的規定取中間值,舉例來說,過去一般團的購物店數量不得超過全程總夜數,優質團更限制高單價購物店不能超過2站,規定修正後,所有陸客團的高單價購物店都只能安排3站。
住宿部分,過去一般團總行程達5天以上,入住觀光局評鑑的星級旅館的夜數應佔總住宿夜數的五分之一,未來修法則是全程環島行程者,星級旅館夜數應該佔總天數的四分之一。
她補充,配合一例一休,並且防範蝶戀花遊覽車翻覆事件重演,觀光局也要求經營陸客團的業者應提供2名遊覽車駕駛的姓名資料,整個行程中要更換駕駛防止超時疲勞。
另外,為了讓資訊更加透明化,觀光局也要求旅行業者在接待陸客團時,應將景點及停留時間清楚載明,讓陸客來台旅遊時能更安全、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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