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府介入慶富案 海軍司令部駁斥
- 時間:2017-11-14 13:08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陳怡君
海軍發布新聞稿指出,海軍獵雷艦案付款均依合約進度要求支付,並未有任何總統府或上級單位指示的情事。
海軍表示,慶富公司第3期款為船殼脫模款,慶富公司提前於2016年9月27日完成,並於2016年11月28日及12月6日辦理案款請領作業。
海軍指出,慶富請領款項時間為2016年11月28日及12月6日,與媒體報導所謂錄音時的10月7日稱已請領款項,顯然不符。
海軍表示,對於媒體不實報導,海軍表達遺憾;目前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如有事證,應提供檢調查證,以昭公信,籲請媒體善盡職業道德與法律責任,避免影響司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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