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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規定農舍鄰路鄰側未違法律原則

  • 時間:2017-11-13 18:59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陳怡君
農委會:規定農舍鄰路鄰側未違法律原則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吉仲(圖)及法規會、水保局等單位,13日下午舉行記者會,就農舍政策及管理相關措施進行說明。
(圖:中央社)
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日前表示,規定農舍鄰路鄰側恐有違憲之慮。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今天(13日)表示,這是為確保農業用地90%能完整留供農業生產使用,絕未違反相關法律原則。
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日前表示,「農業發展條例」或「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非法律,硬規定農舍一定要蓋在鄰路
鄰側,這樣是違法違憲。對此,農委會今天舉行記者會說明相關規定,陳吉仲指出,依農業發展條例規定,申請興建農舍的農地必須供農業使用,且不得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農委會在2015年10月21日依據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訂定農舍經營計畫書,並通函給各地方政府敘明「農舍用地應矩型配置於農地之地界線側及臨接道路」,這是為了確保農業用地90%完整區塊,能留供農業生產使用。
陳吉仲強調,2015年修正農舍辦法後,申請興建農舍的農民資格核定數,從2015年的2905件下降至2016年的643件,農舍申請案件大幅下降77.87%,有效降低農業用地興建農舍的數量。
另外,針對宜蘭縣違規農舍的房屋稅加價部分,陳吉仲表示,這是針對房屋價值所做的調整,並不是以土地價值作為核課依據。宜蘭地方法院去年行政訴訟判決認定,房屋稅加價規定未逾越房屋稅條例之授權規定,並未違反租稅法律主義,農委會尊重地方政府自治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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