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台灣男子偷獵犀牛 史瓦濟蘭法院重判
- 時間:2017-11-13 05:42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吳寧康
據「非洲通訊社」(Agence de Presse Africaine )報導,除判處重刑之外,史瓦濟蘭高等法院法官馬嘉古拉(John Magagula)還下令54歲的被告蕭成豪(Hsiao Chen Hao,音譯)、30歲的被告陳北順(Chen Bei-Hsun,音譯),需為他們割下4隻犀牛的角賠償13萬3千美元(約新台幣399萬)。
法院判決指出,2名被告今年2月25日在恩史瓦帝三世國際機場(King Mswati III International Airport)被發現持有24塊犀牛角,價值約240萬美元,當時2人準備搭機返台。
2人被控非法持有、販運以及輸出犀牛角,非法持有的部分判刑9年、非法販運判刑11年、非法輸出判刑9年,合計29年。法官訂合併執行11年,2名被告若未賠償犀牛的主人,還要加判4年。犀牛中有3隻是在南非偷獵,1隻在史瓦濟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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