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社報導,眾議院司法委員會以27比8投票通過法案,部分限制美國政府審查外國情報系統所蒐集美國網路資料的能力,在一些情況下,這樣做須申請授權。
對於修訂外國情報監聽法(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Act)第702條款妥協方案,是要高舉充分的隱私權保障,或授予國安局的監控機制更廣泛法律保障,兩黨議員意見分歧。
司法委員會主席、共和黨議員顧雷特(Bob Goodlatte)說:「透過有意義且負責任的改革,終極目標是重新授權一個非常重要計畫。如果我們不維護這謹慎的和解,辯論的各方都可能失敗。」
眾議院的法案通過進入參議院後,可能帶來雙方意見潛在衝突,一方支持隱私權,另一方認為美國情報系統更重要。國會必須在12月31日前以某種形式更新702條款,否則現行版本即將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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