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認定高通以不合理的專利授權、基頻晶片供應、獨家交易折讓等手段限制公平競爭,10月中旬宣布重罰高通新台幣234億元罰鍰。
公平會主委黃美瑛曾公開表示,公平會對高通的處分書已於10月23日送達,依規定高通必須在收到處分書的2週內向公平會說明如何繳納罰鍰。
公平會副主委彭紹瑾8日表示,根據規定,業者收到執行命令後就要繳交罰鍰,當公平會認定業者無繳交罰鍰意願時,則可送法務部強制執行,但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罰鍰繳交的最後期限。
彭紹瑾指出,高通近期致函公平會申請展延罰鍰繳納,主因非居住民結匯超過10萬美元時,需事先向央行專案申請,另外,高通在台遭裁罰一事,要先經高通公司內部簽報核准,而公平會考量高通有繳款意願以及相關規定,准許展延至明年1月21日。
彭紹瑾說明,從高通跟公平會的溝通來看,高通應該會在明年1月21日前繳完234億元的罰鍰。
央行表示,在文件齊備下,央行1、2天內就可以核准專案結匯,但目前尚未看到高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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