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天中午主持行政立法協調會報,討論一例一休的勞動基準法修法方向,會後由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轉述會議共識,延長工時採取加班工時帳戶,以3個月為一期,一個月的延長工時上限放寬為54小時,但3個月總工時不得超過138小時。輪班間隔部分,仍以11小時為原則,但不得少於8小時。
台北市美國商會受訪時表示,這次修法提出的甲乙案中,立法協調會報採乙案部分,商會認為乙案對勞資雙方是較具彈性的做法;勞基法草案影響甚巨,期待政府在與民間充分溝通過後,盡速讓修法通過。
台北市日本工商會則指出,需要將修法內容好好研讀,並交給各會員了解,目前還無法統整大家意見,不過,多數會員對這次一例一休修法都樂觀看待。
歐洲在台商務協會表示,對修法保持樂觀,不過仍需觀察最後法案修法通過後的內容。
國家發展委員會5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已將各大商會一例一休的修法意見轉知行政院,其中包括廢除「休息日」,修訂採用實際加班時數計算加班費、加班工時時數及輪班間隔建議採用乙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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