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訂攝食指南 籲孕婦幼童少吃大型魚
- 時間:2017-11-02 09:24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王育偉
食藥署日前召開的「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由專家決議訂定這項大型魚類攝食指南。
台北榮總臨床毒物與職業醫學科主任楊振昌表示,甲基汞其實就是早年引發「水俁病」的主要原因,1953年日本有氯鹼工廠將廢水排進海裡,經海底微生物代謝成甲基汞,人類吃了含甲基汞的魚貝類中毒,造成許多人出現智力低下、視力障礙甚至死亡,後來才知道是甲基汞所致。
楊振昌說,由於幼童腦部還沒發育完全,甲基汞恐跑到腦部,影響智力發展,導致抽筋、手抖、視野變小、記憶力變差等症狀,也會透過孕婦的胎盤影響腹中胎兒。
食藥署食品組簡任技正林旭陽指出,由於海洋汙染日益嚴重,加上台灣四面環海,魚類攝食量較歐美國家多,因此曾多次在「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中討論修正水產品甲基汞限量;甲基汞是已知毒性相當高的重金屬,現行法令規定,甲基汞在小型魚類的限量為1ppm,大型魚類則為2ppm。
楊振昌指出,近年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已將大型魚類甲基汞限量下修至1ppm,因此諮議會也多次討論下修可能性,但受到水產品業者強烈反彈,認為若標準下修,恐怕大多數的魚都不能賣了,最後只能維持現狀。
林旭陽說,由於大魚體內的甲基汞含量較高,為避免孕婦及幼童攝取過多甲基汞危害健康,才訂定這項指南。
根據攝食指南,孕婦及育齡婦女,每週至少均衡攝取7到9份魚類,但應避免吃到鯊魚、旗魚、鮪魚及油魚,如要攝取不宜超過一份(35克),即成人三指併攏的大小及厚度;1到3歲兒建議每週至少攝取2份(70公克)魚類,4到6歲兒童每週吃3份各種魚類,鯊魚、旗魚、鮪魚及油魚等大型魚類每月不宜超過一份(35克)。
楊振昌建議,若要吃魚,可以選擇小型的鮭魚、鱈魚、秋刀魚等,不僅甲基汞把關較嚴,殘留量也相對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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