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避免駕駛人開車不專心,導致車禍或交通事故,根據今年10月1日最新上路的奧勒岡州州法,駕駛人開車期間全面禁止使用任何電子裝置,就算把手機拿在手上開車,都列為違規項目之一。駕駛人也不可以一邊開車,一邊輸入GPS衛星定位導航系統的地址,包括停紅燈時都不行。滑動手指的單一動作,例如切斷電話,則是允許的。
奧勒岡州州眾議員派瑞希(Julie Parrish)29日開車前往一家地方電視台接受採訪的途中,趁著停紅燈時拿起手機輸入電視台地址,被騎著警用摩托車的員警逮個正著,因此吃了一張265美元的罰單。
派瑞希事後接受媒體訪問時說:「說起來有點諷刺,我大概是第一個收到新法罰單的民意代表。」
她說,自己被警察開罰單是應該的,「我有投票支持這項法案。」
派瑞希也表示,自己的親身經歷剛好凸顯一個重要事實,那就是警方確實執行這項新法。
奧勒岡州交通廳統計,每年因為開車分心而導致的車禍,平均大約有2,400件。過去4年來,共有54人因為開車分心發生的車禍而死亡,其中14人都是因為邊開車邊使用手機,導致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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