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抗議原音)無能蔡政府!討債拚經濟!』
「關廠工人」數十名成員26日在200多名警力部署下,重回2013年2月5日在台北車站第三月台的臥軌現場,抗議交通部長賀陳旦竟然在他們臥軌4年多之後,於上個月27日開出10張罰單,每人裁罰新台幣6千元,理由是「佔據鐵軌,阻礙列車進站,危害公共運輸秩序與安全」。成員代表陳秀蓮說:『(原音)誰曾經收過一個你闖紅燈超過4年以上的罰單嗎?這個罰單是怎麼來的?它並不是由警察開出來,它也不是由交通警察開出來的,它是由交通部賀陳旦直接開給我們的。』
對此,交通部路政司簡任技正胡迪奇表示,此案由於同時涉及刑法及行政法,依法是以刑法優先,因此該案在2015年3月14日獲法院判決不起訴之後,才依法回到行政法來做處分。因此交通部從那時才開始排案進行調查及蒐證。但是由於同時觸犯刑法及行政法的案件還不少,包括販售黃牛票及竊取車票等行為都是,因此交通部是依照排案先後,完成約詢及查證,確認事證明確後,才依法於今年9月27日開出罰單。胡迪奇說:『(原音)那依照行政罰法就是說,刑法不起訴的話,就回到我們的行政法來做處罰,那因為他確實有佔據軌道的一個事實,所以我們那天是依照鐵路法來作處罰。』
至於面對關廠工人的抗議,交通部會不會撤回罰單?交通部則表示,不鼓勵民眾採用臥軌的激烈行為抗議,因此才會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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