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衛生福利部全民健康保險會27日開會預計討論此案,提出這項討論案的健保會委員、台灣社區醫院協會理事長謝武吉表示,「指示藥品」就是民眾不需醫師處方,可以直接在藥局買到的藥品。
由於指示藥品相對安全、多用於治療緩解輕症,1995年全民健保實施之初,「全民健康保險法」就明訂「成藥、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不納入健保給付。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署長李伯璋解釋,過去公保、勞保都有給付多款指示藥品,不僅老醫師開得順手、患者也吃得習慣,健保上路後,為了兼顧民眾的用藥連續性,原本就有給付的也就繼續給付,但不再納入新的指示藥。
李伯璋說,過去20多年曾逐步檢討取消指示藥品的健保給付,2005年取消給付176項制酸劑(俗稱胃藥)指示藥,2006年取消240項維生素類、電解質、酵素類等指示藥給付,隨後健保署再次檢討指示藥品給付時,立法院認為恐增加弱勢民眾就醫時的經濟負擔,2015年要求暫緩實施。
李伯璋坦言,指示藥問題不僅涉及分級醫療,也牽涉到醫藥分業,患者如果只是輕症,到藥局就能買到指示藥,根本不用到醫院掛號、看病,應該強化使用者付費概念,避免醫療浪費。
他說,按照法規,指示用藥確實不該由健保給付,至於最後如何決定,將視健保會討論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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