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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初審 延長軍官服役上限

  • 時間:2017-10-19 15:1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蕭照平
國會初審 延長軍官服役上限
中華民國國防部三軍儀隊,由陸.海.空軍儀隊編成,是國軍的榮譽部隊,每年國慶大會總是深受各界好評。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天(19日)初審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初審條文通過延長校級跟尉級軍官的服役上限,藉此維持國防專業人力。
現行法規規定,軍官服役須滿20年,才有領取終身俸的資格,不過,目前少尉、中尉最大服役年限是10年,上尉是15年,但如果年限一到,卻沒有晉升就必須強迫退伍,自然也就無法領到終身俸。
考量對專業軍官人力的維繫,朝野立委紛紛提出修法,主張延長軍官服役年限,有立委認為,少尉、中尉應該從現行的10年延長到12年,上尉則從現在的15年延長到17年;也有立委認為,少尉、中尉應該延長到15年,上尉則拉長到20年,少校、中校跟上校年限也分別延長到22年、26年跟30年。
雖然國防部同意延長方向,但主張延長2年是比較可行方向。國防部資源規劃司司長陳正祺就說,如果上尉軍官延長到20年,會有晉升停滯跟人事經管阻塞問題,因此,委員會最後決議軍官延長年限都以2年為主,換言之,少尉、中尉服役年限從現行10年延長到12年,上尉從15年延到17年;少校、中校和上校,服役年限則自現行的20、24和28年,延長到22、26和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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