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19日通過「陸海空軍勳賞條例」修正草案,根據草案條文,考量國軍肩負作戰和救災等多元任務,因此這次修法放寬賦予現役軍人、民眾和外國人士在平時如果執行重大任務有功,也能獲頒雲麾等勳章的法源基礎,國防部副部長蒲澤春說:『(原音)這次修訂完以後,對救災或平時這些對國家有功的人員,都有很大的幫助,很大激勵他們去領這個勳章。』
蒲澤春強調,勳章必須根據在重大事件中的事蹟,由國防部召開委員會審查,再簽奉國防部以上的長官核定才能頒發,絕不會濫發。
另一方面,草案條文也廢止「勳刀」的勳賞。國防部資源規劃司副司長劉靖中表示,勳刀原本屬於國軍在勳章之上的最高等級勳賞,但從制訂以來從未實際頒授過,同時考量美國、法國和日本等國家的現況,也沒有類似性質的勳刀,因此這次修法也廢除了勳刀這項勳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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