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人權觀察表示,有文件記錄西班牙國家警察和國民警衛隊在赫羅納(Girona)與兩座半山腰上的鄉鎮艾瓜維瓦(Aiguaviva)和福諾略薩(Fonollosa),「對和平示威民眾過度使用武力的行為」。
文件指出,赫羅納的警方在無預警下向抗議人士發動攻擊,用警棍和盾牌打他們的頭、手臂、腿及軀幹。在艾瓜維瓦和福諾略薩,警方使用警棍,並將民眾摔倒在地。
人權觀察的西歐研究人員拉吉(Karthik Raj)說:「警方或許有法律站在他們那一方,讓他們執行法院指令,但這並不賦予他們權利,對和平抗議人士使用暴力。」
用Podcast訂閱本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