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力推稅改方案,行政院會12日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根據稅改方案,綜所稅標準扣除額從新台幣9萬元調高為11萬元,薪資扣除額以及身心障礙扣除額都從12.8萬大幅調高至18萬,綜所稅最高稅率由原先的45%降至40%,企業的營所稅稅率由17%提高至20%。此外,也廢除實施長達19年的兩稅合一制度,另訂股利所得課稅新制,而這個新制確認採取「乙案」,也就是「合併計稅減除股利可抵減稅額」及「單一稅率分開計稅」的二擇一制度。
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感謝行政院前院長林全及財政部長許虞哲與所有同仁,參考國際稅改趨勢,擬具「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減輕薪資所得者、中低所得者、中小企業的負擔。他指示財政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早日完成修法。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轉述:『(原音)感謝林全前院長及財政部許虞哲部長與所有同仁,參考國際稅改趨勢,擬具所得稅法修正草案,調整營所稅及綜所稅稅率,訂定個人股利所得課稅新制及廢除兩稅合一部分設算扣抵制,以減輕薪資所得者、中低所得者、中小型及新創企業負擔,建立符合國際潮流且具競爭力之所得稅制。』
賴清德指出,這次稅改方案是整體稅制優化的重大改革,透過合理調整投資所得者的稅負結構,並配合調高三大扣除額,減稅利益達新台幣255億元,將由超過542萬綜所稅申報戶共享,使全民獲益。他請財政部對外予以詳細說明,爭取各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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