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韓領導人金正恩的兄長金正男 (圖:臉書) 警方今天(11日)告訴馬來西亞法院,北韓領導人金正恩同父異母的兄長金正男遭謀殺當時,他的後背包裝有10萬美元(新台幣304萬元)現金。 印尼籍、25歲的席蒂艾沙(Siti Aisyah)和越南籍、28歲的段氏香(Doan Thi Huong),遭控2月13日在吉隆坡機場,將遭聯合國禁用的劇毒VX神經毒劑塗抹於金正男臉上,予以殺害。 偵辦此案的警官阿濟茲(Wan Azirul Nizam Che Wan Aziz)表示,這筆錢現在存放在雪邦區(Sepang)警察局長辦公室的保險箱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