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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服法擬修 禁雇主仲介保管外勞護照

  • 時間:2017-10-09 09:31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王育偉
為了要保障外籍勞工權益,勞動部日前預告就業服務法修正草案,修正內容包含雇主與仲介禁止保管外勞的護照、居留證等文件外,也加重對雇主或仲介侵害外勞人身權益的罰則。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薛鑑忠說,就業服務法修正草案預計10月底收集完各界意見後,希望明年可以送進立法院審查。
薛鑑忠表示,就服法修正草案可以分為3個區塊來說,一是仲介管理、二是雇主管理、三則是行政簡化。草案內容明確規定仲介跟雇主禁止留置、保管求職人或外國人身分證明文件(如居留證、護照等),但有正當事由暫予留置(如為辦理居留證、健康檢查等),不在此限。
薛鑑忠指出,草案也強調仲介跟雇主不得對外勞有性侵害、性騷擾、人口販運、妨害自由、重傷害、殺人等人身侵害行為。違者若一審判有罪,除刑責外,可罰鍰並停止其設立許可。
此外,薛鑑忠說,仲介也被賦予通報責任,若仲介發現外勞遭雇主性侵害、性騷擾、人口販運、妨害自由、重傷害、殺害等,需在24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入出國管理機關、警察機關或其他司法機關。
台灣移工聯盟近期透過模擬公投要求保障移工權利,薛鑑忠表示,目前在外勞抵台前、在台工作時及屆期離台前有三大保護措施,還有外勞申訴專線及法律扶助,防止違法剝削。另外,政府也成立「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提供雇主以直接聘僱方式招募外籍勞工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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