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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投石狛犬毀損案 李承龍等4人遭判刑

  • 時間:2017-10-05 19:22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陳子華
北投石狛犬毀損案 李承龍等4人遭判刑
涉斬首八田與一銅像的李承龍(前中)、邱晉芛,28日晚間涉毀損北投逸仙國小2尊「石狛犬」;士林地檢署訊問後,諭令新台幣5萬元交保,但兩人拒保,檢方改聲請羈押;士林地方法院開庭後裁准。兩人29日晚間移送看守所,大批警力戒備。
(圖:中央社)
前台北市議員李承龍等4人,被控毀損台北市北投區逸仙國民小學兩尊石狛犬。士林地院今天(5日)依毀損罪各判處李、邱晉芛5月徒刑,王啟鑌、呂承遠各4月徒刑,可上訴。
法官表示,李承龍等人行為顯然已逾越國家保護言論自由的最大範疇,他們4人已使具有相當歷史、文化價值的石狛犬損害,犯罪所生危害非屬輕微,犯後不見悔悟,且迄今未賠償逸仙國小,法官審結,依毀損他人物品罪處刑。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發布新聞資料指出,李承龍、邱晉芛均為中華統一促進黨成員,不滿逸仙國小在校門兩側擺放石狛犬,於2017年5月28日晚間,分持榔頭重擊石狛犬,導致石狛犬多處碎裂、石塊剝落。
李承龍、邱晉芛當場遭警查獲,一度遭士院裁定羈押。同為統促黨成員的王啟鑌、呂承遠為表認同李承龍、邱晉芛理念,5月30日凌晨前往逸仙國小,由王持木棍猛力敲擊左側石狛犬,呂承遠則在旁把風。
法院審理時,李承龍、邱晉芛、王啟鑌坦承敲擊石狛犬,但不認罪,辯稱敲打石狛犬屬言論自由保障範圍,李承龍還主張石狛犬屬日本政府所有,逸仙國小無權提告。呂承遠則辯稱,不知道王要毀損石狛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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