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此外,賴清德指示教育部針對「為吸引外國名校來台辦學,應透過政府協助,使其可接手前述退場學校之閒置校地,以活化教育資產等」,研議專法報院。
賴清德在會中表示,為因應少子女化趨勢,改善高等教育品質,教育部擬具「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至2028年底前,提供私立大專校院轉型與退場的誘因與配套措施,協助學校經由改制、設立其他教育階段學校、改辦其他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等,調整經營模式,朝多元面向發展,值得肯定。
為協助大學轉型與整併,教育部提出「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條例明訂私校若財務結構不佳影響教學與營運、積欠教職員工薪資達3個月以上、師生比不達標、教學品質查核不過以及重大違法情事等,都會被列為專案輔導學校,將直接強制財產信託,並派公益監察人及公益董事介入輔導。政府也編列新台幣50億退場基金,做為學校退場後,活化學校資產和解決失業教職員、學生轉學問題之用。
用Podcast訂閱本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