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議院是以52票贊成、41票反對,通過裴伊的任命案。裴伊自2012年以來就擔任FCC的委員。
裴伊的提名案因2015年歐巴馬總統時代的網路中立法規而引爆爭議。這些法規規定,所有系統業者,包括威瑞森(Verizon)、AT&T以及康卡斯特(Comcast)等,必須對所有內容無差別對待,而不能獨厚自己的網站或app。當時FCC是以3票對2票通過網路中立規則,而當時投下反對票的2名共和黨委員之一就是裴伊。獲得川普提名的裴伊也曾表示,將撤銷這些規則,引發超過2,200萬則的批評和民主黨的怒火。
民主黨籍的奧勒岡州參議員魏登(Ron Wyden)警告,裴伊將對網路創立的基本原則、即網路中立,造成巨大的傷害。他說,網路中立的意思是,如果付了網路通路費用,就能依自己意願要去哪裡、要什麼以及如何要。魏登說,絕對不容許美國社會再回到資訊階級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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