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涉案的活動人士,其中多人至今仍然在學,他們都曾在2014年的雨傘運動中,在爭取香港民主的運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23歲的馮敬恩,去年率領大約200名學生,圍堵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希望討論大學的治理結構,他今天被以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
同案被告李峰琦,則因為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被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
根據香港民主人士的統計,過去幾年來,香港有多達100名活動人士,因為參與反政府示威而遭到警方起訴,其中大多是年輕人。
在一個月前,雨傘運動領導人香港眾志秘書長、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前常委羅冠聰,以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分別被判處6到8個月不等的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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