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為加速拆除農地工廠,並起嚇阻作用,農委會、經濟部和內政部等跨部會18日經過討論後,決定第一波執行農地工廠的拆除條件,以完全沒有合法文件,且事證明確的案件為主,經過確認後,從原本的34件減為17件,分布在新北市、台南市、彰化縣、高雄市以及嘉義縣等5縣市,其中彰化就占了8件,在所有縣市中居冠。
農委會企劃處長蔡昇甫指出,首波17件將拆除的農地工廠,預計將於下個月啟動,會先處以罰鍰,並要求於1個月內拆除,如果沒有配合者,就斷水斷電,並再給1個月期限,若仍沒有配合,就由地方政府介入拆除。
由於彰化縣政府搶先一步,宣布在9月12日前成立且主動申報輔導者,將暫緩5年裁罰,並由縣府納管輔導,明顯和中央不同調。蔡昇甫也表示,拆除農地工廠是地方政府的權限,中央確實沒有強制力。蔡昇甫說:『(原音)這樣的事情,不是只有在違規工廠,有很多事情都有類似,就是法律規定,是地方政府的權限,如果它就是不做或不執行,通常都只能透過非法律的手段,和它溝通,讓它去做。』
農委會也表示,過去像是桃園、台中等地方政府,曾介入拆除違規農地工廠,農地工廠的蔓延因此減緩,也希望彰化縣政府能夠站在保護農地的立場,配合中央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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