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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金遭歐盟重罰5.4億歐元 敗訴定讞

  • 時間:2017-09-16 06:04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楊明娟
樂金遭歐盟重罰5.4億歐元 敗訴定讞
南韓樂金電子公司(LG Electronics)。(網路圖片)
南韓電子業巨擘樂金公司(LG Electronics)15日表示,由於歐洲聯盟判定其操控市場價格並處以巨額罰款,樂金的最終上訴被判敗訴,因此將支付逾5.4億歐元(新台幣193.7億元)罰金。
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在2012年判定,7家電視及電腦螢幕製造大廠長達10年聯合壟斷映像管(CRT)價格,並處以總額15億歐元(新台幣538億元)罰金。
其中樂金和荷蘭合資企業夥伴飛利浦公司(Philips)一同被處以最高10億歐元(新台幣358.8億元)罰金,他們一路上訴到歐盟最高法院的「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但樂金15日發布聲明表示,歐洲法院作出不利樂金的判決。
「上訴法院確認的罰金,含累積利息是5億4,111萬2,808歐元(約新台幣194億元)。」相當於樂金資產額的5.47%。樂金表示將在一週內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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