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南投縣長李朝卿涉嫌向包商收取回扣,二審被判22年。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今天(6日)通過中央考紀委員會所提,以嚴重違反黨紀,撤銷李朝卿黨籍。 李朝卿被指控任內修復風災道路工程時,向包商收取回扣被檢方起訴。南投地方法院一審判刑30年、褫奪公權10年;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6月14日改判22年、褫奪公權10年。 國民黨文化傳播委員會主委李明賢表示,國民黨中央委員會考核紀律委員會9月1日開會通過南投縣黨部所提撤銷李朝卿黨籍處分案,並於6日提報中常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