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法院17日簽發對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中)的逮捕令狀,這是三星成立79年來掌門人第一次被逮捕。(AFP)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天(25日)下午就三星少主李在鎔(Lee Jae-Yong)涉入南韓前總統朴槿惠的貪腐醜聞案,依李在鎔犯下的賄賂、做偽證等罪行判處5年徒刑。南韓檢方原本求刑12年。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就李在鎔案進行一審判決,從南韓時間今天下午2時30分(台北時間下午1時30分)開庭,法庭內外戒備森嚴,到處都有警察巡邏。 在法院宣判後,李在鎔5名代表律師之一的宋武喬(Song Wu-cheol,音譯)表示,李在鎔的律師團隊不接受這樣的判決,將提出上訴。 宋武喬說:「我們有信心能推翻法院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