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黃㯖昌說:『(原音)使用的人會牽涉農藥管理法,32條之3,裁罰6萬至30萬,使用來歷不明的動物用藥,這一位販賣的人可能有刑責的問題,已由檢察官指揮屏東檢查大隊偵辦。4.95%的水懸劑,已經完全不能用在於農作物,也不能用於動物上,我們也研議打算公告為禁藥,目前不是禁藥,只是沒有使用範圍。』
防檢局也表示,當初會禁止芬普尼水懸劑,是因為農民大面積噴灑,造成較高的風險,但事實上藥物效果很好,也認為應該有其他使用的區塊與價值,因此雖然當時禁用,但是藥證仍暫時保留,現在遭雞農誤用,打算公告為禁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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