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不合格的產品,消保處發布新聞稿指出,已請標檢局及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儘速依法辦理,確保消費者權益。
為瞭解市售家庭用瓦斯爐是否符合安全規範,消保處表示,2月起與標檢局合作,聯合派員赴各大賣場、零售商及網購平台等通路,隨機購樣15件不同廠牌的家庭用瓦斯爐;分別依據國家標準CNS13604「家庭用燃氣炊煮器具」的規定,進行「燃氣通路之氣密性」、「燃氣消耗量」、「燃燒狀態」、「電器點火性能」、「熄火安全裝置」、「油過熱防止裝置」、「熱效率」等7項安全檢測項目。
並依據商品檢驗法、CNS 13602「家庭用燃氣器具構造通則」及商品標示法第9條及第10條規定,查核「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
檢驗結果,查核15件中,品質檢測部分品質部分,有1件不符商品檢驗法規定;標示部分,有8件不符合商品檢驗法或商品標示法規定。像是「林內」因未標示主要成分或材料違規;「莊頭北」因未標示製造商資訊、僅標示經銷商資訊而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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