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中央社)
美國資深官員表示,川普將在14日簽署行政備忘錄,要求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依「1974年貿易法」301條款,對中國「竊取」美國智慧財產權的情況展開調查。
國貿局局長楊珍妮解釋,美國的1974年貿易法301條款,是針對所有產品的「不公平貿易」進行調查,商標、專利、著作權及營業秘密等智慧財產權的部分也包括在內,調查期間為1年,調查結束後會再跟美國業者及商務部討論處理方式,由總統提出補救措施。
楊珍妮表示,川普尚未正式簽署行政命令,必須待美國公布將對那些品項進行調查等相關詳細內容,才能進一步進行評估。
世界貿易組織(WTO)成立後,美國就未再動用301條款發動貿易調查或制裁措施,因為這類片面行動,並非透過WTO現有爭端解決機制,有違WTO規則。楊珍妮說,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前,因為法規尚未與國際接軌,也曾受到調查,但最後不了了之。
楊珍妮說,待正式內容確定後,貿易局會再整理詳細資訊,針對美國後續可能採取的制裁措施,進行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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