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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小百科:大陪審團

  • 時間:2017-08-04 16:12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張子清
新聞小百科:大陪審團
大陪審團(Grand jury)(網路圖片)
美國媒體報導調查通俄門案的特別檢察官穆勒已選出大陪審團(Grand jury)參與查案,意味可能朝刑事指控發展。何謂大陪審團?大陪審團做哪些事?
根據「華盛頓觀察家報」(The Washington Examiner)與路透社整理要點如下:
● 大陪審團與小陪審團不同
大陪審團是由一般公民組成且非公開運作,他們審酌可能為刑事不法案件的證據,這些是檢察官正在進行調查且決定是否應該提出控訴的證據。
據美國律師協會(ABA)指出,大陪審團通常由有6到23名陪審員組成,但一般會超過12人被選入。
有別於小陪審團(trial jury),大陪審團陪審員不會決定案件是否有罪,而是判定是否有足夠證據提出指控、起訴犯罪調查中的主要人物。另外,據「聯邦大陪審員手冊」(Handbook For Federal Grand Jurors),大陪審團成員可能也會訊問證人。
● 大陪審團有廣泛的調查權力
大陪審團大多只聽取由檢察官提交的證據,會用傳票調閱資料、實質證據及傳喚證人作證。
民主黨參議員利德(Jack Reed)指出,藉由組成大陪審團,特別檢察官穆勒就坐擁更有力的調查工具,即便是參議院調查,都無法像大陪審團一樣擁有具強制力的工具。
● 大陪審團程序不公開
大陪審團與一般審判的陪審團主要差別在於,前者為秘密進行。
依聯邦刑事程序,公眾、新聞媒體甚至被調查的當事人,一般都無權到庭。據美國律師協會,大陪審團秘密進行的用意,是讓證人不會害怕遭到報復而能暢所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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