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女童割喉案」被告龔重安(中)一審遭判無期徒刑,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9日仍宣判無期徒刑。(圖:中央社) 犯下北投文化國小女童割喉案的被告龔重安,台灣高等法院日前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天(3日)駁回上訴,判龔重安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2015年5月29日,台北市北投區文化國小一名女童在校內廁所遭人割喉,送醫急救後不治。台北市警局北投分局在案發後逮捕嫌疑人龔重安,他供稱因社會壓力、幻聽,於是闖入母校隨機犯案。 士林地檢署起訴後,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判他無期徒刑;經上訴,高院在今年5月9日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案件上訴到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判決無期徒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