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議院513位眾議員的投票結果,計有264票贊成、227票反對、2票棄權、19位議員缺席。根據眾議院規定,議長馬雅(Rodrigo Maia)不能投票。
這樣的結果,讓泰梅爾躲過聯邦最高法院受理調查聲請、並且需離職180天的規定。
而泰梅爾只需在2018年12月31日任期結束後,才答覆法院。但總檢察長賈諾特(Rodrigo Janot)已準備再提出另一件針對泰梅爾犯下組織犯罪和妨礙司法公正的指控。
賈諾特是基於巴西石油公司(Petrobras)貪瀆案,涉案企業之一、食品集團JBS行政人員的有賞告密內容而展開調查。
今年3月,泰梅爾的前助理羅雷斯(Rodrigo RochaLoures)被拍到拿著內裝有50萬巴西幣(約新台幣482.65萬元)的皮箱離開聖保羅某餐廳。根據共和國總檢察院調查,這些錢是用來支付泰梅爾的賄款。不過,泰梅爾否認指控。
在JBS行政人員的有賞告密下,賈諾特向聯邦最高法院控告泰梅爾涉嫌受賄。這是巴西第一次有總統在任內被控貪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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