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都更案 台北市府敗訴定讞
- 時間:2017-08-03 07:43
- 新聞引據:中央社、自由時報、中央社
- 撰稿編輯:王育偉
永春社區不同意戶認為建商任意調整估價基準日、減損住戶更新前的權利價值,及以市府舉辦聽證會的方式違法等為由,訴請撤銷此變更計畫。
最高行政法院審酌,原判決以台北市政府對於建商在事業計畫表明的建物選配方式,以及權變計劃所提列的營建工程管理費與風險管理費等事項,判斷有違法情形,撤銷原處分,判台北市政府敗訴並無不當,維持原判決見解,全案定讞。
此判局一出,永春都更案將重回到變更核定前、計畫全區重建狀態;北市都更處副總工程司袁如瑩解釋,只要針對駁回理由修正補強,不會重走一次都更程序;但變更計畫及建照將一併撤銷且停工。
北市府都更處坦言,雖然該都更案已動工約一年,但尊重法院判決。變更計畫及建照將一併撤銷且要求停工,將成為國內首宗「斷頭」都更案,衝擊民辦都更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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