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廣告不實 食藥署提案修法重罰
- 時間:2017-07-27 11:36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王育偉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國內誇大不實的美妝保養廣告滿天飛,許多知名品牌屢罰不怕,甚至看準龐大的商機,把違規廣告的罰款當作例行的廣告預算。
林俊憲指出,現行化妝品不實廣告的罰鍰上限雖然是新台幣5萬元,但實際上很少有單一案件被罰到5萬元,以食藥署提供的近半年全國化妝品違規廣告裁罰名單為例,兩家知名廠商分別被罰19次和9次,幾乎月月上榜,說是惡意累犯完全不為過,卻不見裁罰金額隨著累犯次數的增加而提高,甚至有些多案併計一罰,每案平均下來只罰1萬多元。
食藥署企劃及科技管理組副組長遲蘭慧說,食藥署2016年9月送出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原本罰鍰沒有下限,根據草案規定,將提高到處罰4萬元至20萬元,宣稱治療、預防疾病、涉及醫療效能的部分,草案也新增罰鍰,對廣告宣稱醫療效能,可處60萬元至500萬元。
遲蘭慧說,這些都可以連續按次處罰,罰到停止刊播為止,如果業者持續刊播,甚至可以撤照或撤工廠登記,草案也規定廣告有嚴重誤導消費者,業者需要更正廣告,希望遏止不法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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