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食安五環 食藥署稽查觀光旅館餐飲
- 時間:2017-07-24 13:03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張德厚
食藥署指出,本次專案稽查重點包括: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食品專門職業及技術證照人員設置、食品業者登錄、是否有逾期原料及添加物等,並抽驗已調理完畢或即時供應的餐點。
食藥署指出,依規定國際觀光旅館內至少需有1間餐廳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必須提出自主管理計畫,建立重要管制點,進行自我監測、記錄以及定期稽核等;若未依規定辦理,除需限期改正之外,針對情節重大者,也可處以停業,而逾期未改善者更可開罰新台幣6萬到2億元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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