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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建議新冠公費藥資格下修至50歲 疾管署:提升疫苗接種更有效

  • 時間:2025-06-13 11:0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專家建議新冠公費藥資格下修至50歲 疾管署:提升疫苗接種更有效
疾管署表示,針對50至64歲的新冠防治策略仍著重在疫苗接種。(示意圖/Unsplash)

台灣新冠疫情增幅趨緩,但50歲以上重症風險持續,有專家建議將新冠高風險對象年齡下修至50歲,一旦染疫可服用公費抗病毒藥物。對此,疾管署發言人羅一鈞今天(13日)表示,50至64歲新冠重症個案約9成皆因慢性病而適用公費抗病毒藥物,且研究顯示接種疫苗對於重症的保護效果更高,因此防疫重點仍在於提升疫苗接種率。

國內新冠疫情增幅趨緩,但新冠重症、死亡數仍持續增加,上週新增166例重症、25例死亡,均創今年單週新高,其中,50至64歲及65歲以上住院人次均增加,顯示50歲以上新冠中重症風險持續。有專家表示,目前我國新冠高風險年齡定義以65歲為界,不符實際情況與其他國家做法,建議參考他國做法,將新冠高風險年齡下修至50至60歲,一旦染疫可使用公費抗病毒藥物,以降低重症與死亡率。

對此,疾管署發言人羅一鈞13日受訪表示,今年新冠本土重症病例50至64歲共105例,其中近9成具慢性病史,原本就屬於公費新冠抗病毒藥物的適用對象,顯示國內抗病毒藥物的涵蓋範圍已足夠。

羅一鈞指出,國外近年來的研究已顯示疫苗比口服抗病毒藥物更能預防新冠住院與重症發生,但目前國內50至64歲族群的新冠JN.1疫苗接種率僅8.9%,因此,針對50至64歲的新冠防治策略仍應著重在疫苗接種。他說:『(原音)尤其如果已經完整接種過3劑新冠疫苗的民眾,事實上吃抗病毒藥物跟沒有吃,在很多研究是顯示對於降低住院或重症的發生率是沒有差異的,所以我們還是特別要強調50到64歲的防治策略應該是以疫苗接種為主。』

羅一鈞也表示,針對抗病毒藥物的開藥條件,疾管署每一年都會召開專家會議討論,最近一次討論是今年4月,疾管署會定期就抗病毒藥物相關研究提至專家會議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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