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家電退稅將在6月14日屆期,立法院今天(10日)三讀修正通過「貨物稅條例」,將現行節能電器減徵貨物稅優惠延長至2029年12月31日止。
為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產品,以達到節能減碳政策目標,政府自2019年推動退還減徵貨物稅措施,歷經2次延長實施期限,截至2025年3月底,已退還減徵節能電器約1271萬台,減徵稅額約新台幣211億元。
由於現行節能家電退稅將在6月14日屆期,立法院會10日三讀修正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條條文,繼續延長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2000元,減徵措施實施期限至2029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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