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案第二階段連署將於7日屆滿,因領銜人張克晉退出,罷團召集人賴苡任為求第二階段送件連署函順利,聲請暫時處分,請求法院命中選會就他提出的連署罷免函應予受理,讓他可以進行送件,而非僅限領銜人送件。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5日)認定不符要件等,駁回聲請,可抗告。中選會表示,尊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
中選會表示,公職選罷法明定罷免案應由領銜人送件,無論是中選會或北市選委會都尊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
中選會表示,罷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吳沛憶的罷團6月4日已到台北市選委會場勘,並表達6月7日送件。其中既非領銜人、也不是備補領銜人,但在網路又公開貼文指自己不是適格提議連署人的賴姓民眾將在6月7日下午5時前送件,北市選委會將依作業程序,請他出示領銜人張克晉的身分證正本、領銜人合法授權委託書與送件函文簽署等必要文件,並做後續適法處理。
中選會表示,另案領銜人李孝亮也將在6月7日下午5時前送件,北市選委會會做好收件準備,也請領銜人遵守送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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