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衛環委員會29日開始進行《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逐條審查,台灣基進、時代力量等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呼籲,兒托法審查應強化不適任托育人員的淘汰機制,並強化照顧品質與資訊公開等,應納入具體改革條文。
過去因兒虐、兒少保護案件頻傳,政府為強化0到2歲嬰幼兒照顧品質,催生《兒童托育服務法》立法,立法院衛環委員會29日開始進行草案逐條審查。台灣基進、時代力量、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與台灣綠黨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兒托法應更積極建立托育人員違規記點與淘汰機制,強化照顧品質與資訊公開,將更積極作為改革中納入新法條文內。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表示,《兒童托育服務法》是攸關兒虐、兒少保護的關鍵防線,政院版本規定托嬰機構需設置監視器設備,影像保存30天並上傳指定雲端系統,她強調,「隱私與安全不應是二選一」,監視器制度能建立三贏局面,保護兒童、保障保母,也要讓家長安心。
王婉諭強調,新法草案內對發生重大案件如虐童、性侵等行為,會將保母廢照退場,但若違反規定,卻僅要求「限期改善」且不留下紀錄,等於放任「小錯不斷」,她主張應該要有更積極作為,王婉諭說:『(原音)但是當居家托育人員如果有違反照顧原則的行為的時候,例如在托育的時間內單純外出購物,把孩子獨留在家中或是將孩子交給沒保母專業的同居人,以及過去常發生超收幼兒,讓孩子趴睡造成了窒息風險等等,在行政院的版本中,只有要求限期改善,不會留下違規紀錄,這樣的結果等於是放任不適任的保母,只要不犯下大錯就可以小錯不斷。』
台灣基進秘書長吳欣岱指出,現行保母登錄門檻低,導致照顧品質不一,部分劣質保母恐劣幣驅逐良幣。她呼籲,保母可納入「違規記點制度」與整體評鑑機制相互銜接,並補足執行所需的訪視監督人力。此外,應建立公開平台,讓家長查詢保母的過往評鑑與違規紀錄,保障選擇權與知情權。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雲嘉黨部主任陳玥妗表示,強調兒托法政策應以「孩子」為主體,而非僅從父母便利與負擔思考。她指出,0到2歲是兒童建立安全依附與情緒發展的關鍵階段,托育政策應納入「被理解與回應」的關係品質,而非僅強調「顧得到、顧得起」,盼全面建構安全、可近、可負擔的托育體系,提供育兒家庭制度上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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