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遭控在台南市府任職時接受性招待,因查無不法事證而簽結;台南地檢署重啟查出陳宗彥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2次,去年8月偵結起訴,台南地方法院今天(15日)判決無罪,可上訴。
台南地方法院今天對陳宗彥遭控接受性招待、涉及貪污治罪條例案宣判,陳宗彥無罪;另涉嫌透過性招待行賄的連姓、王姓等2名男子,也無罪。
台南地檢署2013年間偵辦王姓男子涉嫌妨害風化案,另發現業者涉嫌行賄,時任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民政局長的陳宗彥也涉入,南檢2014年4月14日簽分他字案偵辦,但查無具體不法事證,2015年8月31日簽結。不過,全案因又有人告發,南檢事隔8年重啟偵查,經過1年6個月偵辦,2024年8月15日偵結起訴,且以陳宗彥犯後態度不佳,請求從重量刑。
對於台南地院今天一審判決陳宗彥無罪。國民黨發言人楊智伃說,綠營高官性交易能判無罪,罷免綠委就要受到恐嚇、要被羈押,台灣司法早就不是公正審判的天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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