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長郭智輝日前接受媒體訪問,並在今天(12日)刊出的內容中提及,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1期展延1年寬限期不變、3-2期須如期併網,若達不到「就砍掉」,且前2期未履約容量將全數併入3-3期,最快5、6月公告3-3期選商草案,並擬對提早併網者祭額外獎勵。對此,經濟部能源署本日回應,會依照部長意見處理,方案規劃中。
先前因俄烏戰爭衝擊,使得國內離岸風電建置面臨缺船以及建置成本大漲等挑戰,經濟部2024年就宣布讓3-1期風場通案展延1年,而3-2期則是在2024年8月公布得標名單後,僅有1家風場完成簽約,仍有4座風場未簽約,處於補件審查階段。
郭智輝10日已赴美訪問,不過,12日在媒體刊出的訪問中提及,基於政策延續性,「我不可能一直等」,3-1期通案展延1年照舊,而3-2期則要如期併網,若達不到「就砍掉」,3-1、3-2期未履約的容量會併入3-3期選商,亦即3-3期選商容量將較原先設定的3GW還要多。
據報導指出,郭智輝透露,選商機制草案預計5、6月出爐,屆時評選,會以擁有實績、統包工程能力者優先考慮,若是單純財務投資「不太能夠信任」,另外,如能提早併網的業者,還可能有額外獎勵。
對此,經濟部能源署表示,會如郭智輝的意見進行處理,目前3-3期選商草案,尚在研擬規劃,一旦確定就會向外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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