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廣播電臺(Rti)歷史網頁
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發債作為主權基金財源? 財政部:須立法並取得共識

  • 時間:2025-05-08 11:19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謝佳興
發債作為主權基金財源? 財政部:須立法並取得共識
財政部次長阮清華 (中央社資料照片)

立法院財委會今天(8日)邀多個部會首長就設立主權基金做報告,台灣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認為,財源可參考亞洲鄰國做法,如由財政部來發債、撥款、出資設立等方式,不宜由外匯存底無償撥用。對此,財政部次長阮清華答詢時回應,如涉及發債,一定要透過專案立法,並經過充分討論,且要取得各界共識。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下令成立美國主權財富基金,使得台灣是否成立主權基金再度受到關注。立法院財委會8日邀央行、國發會、財政部、勞動部、主計總處、銓敘部等多個部會,就此事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會中,央行總裁楊金龍對設立主權基金持正面態度,並主張應訂立專法、設立獨立專責管理機構;至於資金來源,他則說,央行的外匯資產與新台幣負債必須平衡,考量國際間主權基金對外投資的外匯需求,都是由外匯市場買入,如此才能使央行的資產負債維持平衡, 貨幣政策的獨立性也得以維持,因此在未減少新台幣負債下,不宜直接無償撥用外匯存底給主權基金管理機構。

楊金龍建議,可借鏡亞洲鄰近國家如韓國、新加坡經驗,首批資金來源可由財政部負責,像是透過發債、撥款、出資等方式。

對此,財政部次長阮清華表示,財源方面仍需要再討論,現行公債法分為兩種公債,包括用來貼補財政收支差短的甲類公債,以及用於吸引市場資金投入公共建設,且具自償性的乙類公債,若要以公債作為主權基金財源,需要有專案立法以及取得共識。他說:『(原音):如果是說要在成立主權基金,要透過發債的方式的話,那一定要透過專案的立法,要充分的討論,而且要取得各界的共識。』

面對立委關注,國發基金能否成立主權基金,國發會副主委高仙桂則說,主權基金規模通常比較大,國發基金是來自國庫撥款跟作業盈餘循環利用,規模不夠,且主權基金需要專業管理,目前國發基金人事晉用需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在專業管理人員的聘用及薪資上可能受限。

至於外貿協會董事長黃志芳4月29日在中央廣播電臺與東吳大學商學院舉辦的論壇演講中提到,面對川普關稅戰乃至於後續可能的匯率戰,台灣應盡快成立主權基金,協助業者海外布局,否則會淪為格鬥場上的瘦小選手。有立委以此詢問楊金龍,主權基金扮演的角色或功能真有如此多元?對此,楊金龍則簡短回答說,這是黃志芳的觀點。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