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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軍審制度 國防部:將虛心檢討 提出人民可接受的《軍事審判法》

  • 時間:2025-03-13 17:39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楊仁翔
回復軍審制度 國防部:將虛心檢討 提出人民可接受的《軍事審判法》
總統賴清德13日表示,為因應中國對國軍的滲透及間諜活動威脅,全面檢討修正「軍事審判法」,恢復軍事審判制度。國防部下午舉行臨時記者會,由法律司長沈世偉(圖)公開說明相關規畫。 (圖:中央社)

總清德總統13日宣布,將回復已停擺11年之久的軍事審判制度。對此國防部說明,為落實軍審制度的平戰轉換順遂,將研擬《軍事審判法》及相關配套法規的新增及修正,同時對於過往國人的疑慮,將虛心接受並全盤檢討,提出能讓民眾能夠接受的《軍事審判法》。

國防部13日下午召開臨時記者會,針對回復軍事審制度的規劃進行說明。法律司司長沈世偉表示,自2013年軍事審判法修法後,軍法案件全面移由司法機關辦理,僅剩戰時審判功能。11年來雖藉由內部訓練、調借檢察署擔任事務官等方式,保存審判運作能量,但效果有限。經檢討後,應維持平時正常運作的軍法系統,始可落實軍審平戰轉換的運作順遂。

沈世偉強調,過往軍審制度在我國,曾有不被人民信任的歷史,對此國防部虛心接受,未來相關修法將全盤檢討調整。沈世偉說:『(原音)今天我們要重新開機, 不論它的獨立性、它的客觀,或是種種制度上的設計,我們都會做一個全新的規畫,如何兼顧一個公平審判,要顧到正當法律程序,等等相關的制度,我們都會特別的注意。』

至於未來修法上的規畫,沈世偉說明,未來軍事審判案件將僅限於現役軍人,涉犯陸海空軍刑法第二篇所規範的軍事職務犯罪,一般犯罪則仍歸一般司法機關審理;國防部將制定《軍事法院組織法》、《軍事檢察署組織法》,提升機關獨立性,杜絕外界對於軍方高層干預偵審的疑慮。

另外將制定「軍法官人事條例」,建立其獨立的人事升遷制度,區別軍人與法官間可能的角色衝突,確保獨立性;軍法官必須具備一定的部隊服役資歷,以掌握軍法案件的特性。

同時新的軍審制度將推動全面的強制辯護、廢除階級管轄、及法律審議救濟等制度。相關細節都會再與法務部、司法學界、實務界討論,務必做到完善周延,成為國人能所接受的全新《軍事審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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