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檢署表示,新竹縣政府勞工處劉姓處長等3人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經搜索及傳喚到案偵訊後,認為劉男罪嫌重大,有串證、逃亡之虞,向新竹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餘均以新台幣10萬交保。
新竹地檢署日前表示,偵辦竹縣府勞工處林姓副處長等人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訊後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原不予羈押,後經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發回重審。新竹地院表示,林姓副處長涉貪污治罪條例中圖利、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犯罪嫌疑重大,予以羈押禁見。
新竹縣府人士日前表示,林姓副處長疑在處理勞動檢查事件時,處置結果因勞方無法認同產生嫌隙,遭質疑處置程序有瑕疵等狀況,後續被檢舉。對此檢方表示,偵查不公開,細節無法透露。如今劉姓處長也涉案遭到羈押,案情有擴大跡象。
用Podcast訂閱本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