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爾夫選手潘政琮18日晚間於社群平台上針對黃金計畫選手合約內容提出疑慮,因此決定婉拒國家提供的黃金計畫培訓補助。體育署長鄭世忠19日對此回應表示,已請國訓中心和潘政琮取得聯繫,雙方有初步達成共識,他也會請國訓中心繼續密切溝通,在合約內容上能有更客製化的彈性規劃,符合職業選手需求。
針對高爾夫球選手潘政琮指黃金計畫選手被要求簽署的同意書中,有3項模糊不清、沒有明確定義的條文。國訓中心19日作出回應。
國訓中心表示,已經在19日上午與潘政琮選手團隊取得聯繫,針對同意書內容進行進一步說明,該團隊對相關用意已有更清楚的理解,並明白雙方目標一致。
對於潘政琮提到「同意書的計劃執行單位只註明「特定團體」,沒有明確載明該單位為何,有模糊空間」。國訓中心說明,該條文係依據《國民體育法》第三條訂定,其中「特定體育團體」的定義為 「具國際體育組織正式會員資格之全國性體育團體」,以高爾夫項目為例,指的就是 「中華民國高爾夫球協會」。
至於「在亞運遴選辦法尚未頒佈之前,同意書要求選手承諾參與遴選,及給予計劃執行單位隨時徵召選手打任何賽事的權利」,國訓中心強調,黃金計畫的宗旨在於奧運奪牌,因此希望獲得本計畫資源的選手,在符合亞、奧運國家代表隊資格的前提下出賽。
國訓中心表示,會持續以不影響選手取得奧運資格及奪牌為原則進行計畫調整,並進一步加強溝通與合作,以確保選手權益與計畫目標的平衡。
體育署長鄭世忠19日也受訪回應,指高爾夫跟網球選手首次納入黃金計劃,是由他指示體育署同仁親自輔導,就是深刻了解到職業選手面臨的處境,跟業餘選手有很多不一樣的地方,特別是職業選手,因為訓練環境跟職業運動產業的需求,需要考慮的層面更為多元,他要感謝潘政琮願意表達想法,國訓中心也已經和潘政琮方面取得聯繫達成初步共識,純粹是溝通上的誤解。鄭世忠:『(原音)我這邊也請國訓中心親自跟那個潘選手的本人跟他的太太去做聯繫,把他們之間的一些對合約的一些存疑,把它解釋清楚,那麼雙方也很高興,也達到一些共識,那當然更重要的是還是希望國訓中心,要記得我們環境計劃本身就是一個客製化的一個精神,我們希望客製他的訓練的資源,包含合約的部分,當然希望透過大家耐心的一個溝通來共同解決問題。』
鄭世忠也提醒國訓中心同仁能夠儘可能換位思考,了解職業選手的訓練的需求,保障他的權益,共同爭取最高的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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